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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接受換貨的原則: | - 百全揚實業處理程序之錯誤導致誤寄,寄貨與訂購單不合。
- 單一產品包裝內之配件不齊。
-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- 顧客於鑑賞期七之內不滿意該項商品,或不符合需求等因素。
備註: 如為上述 1 ∼ 3 三點原因皆可無償退貨,客戶將享有免付處理費寄回之權利。 如為第 4 點之原因,則客戶仍需自行吸收寄回本公司之處理費。 | | 2.不接受換貨的原則: | - 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- 無法提供所購物品發票之正本 。
- 若因人為因素所造成,僅以維修品處理。
- 出清之特價品且無損於使用功能之小瑕疵。
- 須保留商品上之吊牌、標籤…等包裝之完整。
| | 3.換貨處理程序: | - 請於收到貨品的 7 日內,備妥原發票,電洽本公司( 04-26397890 )要求退貨。
- 商品包裝必須完整,所以商品上的標籤、吊牌不可拆掉,寄回給本公司。
- 請先將訂貨人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換貨相關事宜、收據…等資料傳真至本公司(或直接mail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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